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贵州关于下达2011年粮油高产创建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
2011/08/03 来源:贵州省农业局
各市(州、地)财政局、农委,省直管县财政局、农业(农牧、农林、农村)局:
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和财政部办公厅《关于印发2011年粮棉油高产创建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》(农办发[2011]42号)和财政部《关于拨付2011年粮棉油高产创建补助资金的通知》(财农[2011]121号)的要求,经研究,现将我省粮油高产创建项目中央财政资金2040万元下达给你们(见附件),请列入201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106“技术推广与培训”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示范点、目标任务和实施单位
农业部下达我省粮油高产创建项目102个示范片,其中水稻32个,玉米24个、大豆2个、小麦6个、马铃薯19个、油菜19个,每个示范片连片示范1万亩,目标亩产见省农委批复(黔农发[2011]143号),实施单位见附件。
二、经费安排与使用范围
此次下达中央财政资金2040万元,用于水稻、玉米、大豆、小麦、马铃薯和油菜部级高产创建示范片补助,每个示范片安排补助资金20万元,其中小麦、马铃薯和油菜高产创建为2011-2012年度项目资金补助。项目资金重点用于物化技术推广、专业化服务、物化补贴、信息服务和项目考核等四个方面。
(一)技术推广。用于对项目区开展多种层次的技术培训,编制集成技术体系及技术实施方案,编印技术培训及宣传资料,对项目区基层农技人员工作经费补助。
(二)专业化服务。用于支持专业化服务组织开展统一耕种收、统一病虫害防治等专业化服务。
(三)物化补贴。用于示范户选用优良品种、推广先进实用技术等关键环节的物化产品补贴。此项资金不得低于项目总资金的80%。
(四)信息服务和项目考核。用于为项目区提供品种、技术、产销等各项信息服务,开展测产验收、资料归档、工作考评等。
三、项目资金管理
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资金管理,确保专款专用,补助资金实行县级财政报账。各级农业部门要高度重视,切实加强领导,认真组织实施,严格项目管理,严禁挪用项目资金。各市(州、地)农委要按照农业部财政部印发的《2011年粮棉油高产创建项目实施指导意见》的要求和省农委对各县粮油高产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批复,《2011年贵州省粮油高产创建活动技术方案》的要求,组织实施落实好项目。
项目实施结束后,要及时做好项目总结和资金决算报告,于2011年11月28日前报送省农委(财务处、粮油处、省农技总站)。
二○一一年七月二十七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