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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下发山西省2011年扶持“菜篮子”产品生产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
2011/08/16 来源:山西省农业厅
各市农委(畜牧局)、财政局:
为了进一步规范我省2011年扶持“菜篮子”产品生产项目的管理和申报程序,根据农业部、财政部2011年扶持“菜篮子”产品生产项目实施指导意见,我们编制了山西省2011年扶持“菜篮子”产品生产项目申报指南(见附件),请各市接文后,按照申报指南要求,尽快组织申报。现就项目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由市农委(畜牧局)、财政局统一组织申报。要及时通知相关县(市、区)。
二、各市农业、财政部门及项目申报单位要严格按照项目申报指南的规定和要求,结合当地实际,本着实事求是和认真负责的态度,加强项目可行性研究,保质保量做好项目申报工作,并对所申报内容负责。
三、各市农业、财政部门申报项目时要严格把关,不得超过每个项目规定的申报数量,超过的不予受理。不得越级申报。申报的项目由省财政、农业部门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审核,对不符合项目申报指南要求和项目实施方案不具体、不完备,甚至弄虚作假的项目不予安排投资。
四、申报材料要求
1、市级农委、财政局联合推荐文件一式5份。
2、各申报县农业(畜牧、蔬菜)、财政主管部门联合申报项目文件一式5份。
3、项目单位编制的《2011年***项目实施方案》一式5份(具体格式附后),电子文档两套,并附申报条件规定的有关附件原件或复印件。项目实施方案的内容要简明扼要,重点突出。文字部分字数控制在3000字以内。文字统一用word文档、表格统一用excel,A4纸打印装订,不得使用塑料封皮。
4、上述项目申报材料报省农业厅财务处1份,电子文档一套,省财政厅2份、电子文档一套;报省厅有关业务主管单位2份,所有申报材料要求通过邮局邮寄,原则上不接收亲自送达的材料,避免跑项目、争投资。
五、上报时间:2011年8月19日下午6时之前报送(以特快传递邮戳为准),逾期申报的不予受理。
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五日